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委托项目、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论证由市项目办统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具体论证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一般项目实施方案论证由社区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具体论证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请各单位于4月9日前将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证材料发送到社教部邮箱shqpsqxy@163.com。包括实验项目方案及10分钟以内ppt介绍项目的详细情况。
4.论证会后各项目于5月6日提交最终论证材料至社教部邮箱。包括论证会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员讨论情况和修改后的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附件3)。注:论证报告有新格式要求,请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填写。
二、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9921457278
邮 箱:shqpsqxy@163.com
上海市青浦区社区学院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