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分银行社区(老年)教育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8日 来源:青浦区社区学院 浏览次数:0

各街镇社区学校:

根据《沪学银中〔2021〕3号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分银行社区(老年)教育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区2021年秋季学分银行社区(老年)教育课程申报工作,现把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布置如下:

一、课程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程申报范围为街镇社区(成人)学校(但不包括村居委办学点)开设的社区(老年)教育课程,包括在岗人员学力提升和其他非学历培训课程。

2.课程自2016年以来已至少开设1学期以上,每学期不低于16课时(1课时=45分钟)。申报课程以学期为单位。

3.已申报通过评审进入学分银行的课程无须重新申报,如课程发生重大变动或内容有三分之一变动的需重新申报。

4.课程应具备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基本要素(不具备上述基本要素的社区范围内开展的社区群体活动,不得作为课程进行申报)。

二、申报办法

1.各街镇社区(成人)学校用指定用户名登录学分银行管理平台www.shcb.org.cn/master,在“新增课程认证申报”栏目中填写“学分银行社区(老年)教育课程认证申报表”,进行在线课程申报。

三、申报材料

学分银行课程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分银行社区(老年)教育课程认证申报表(附件2);

2.课程大纲(课程大纲编写要求见附件3);

3.其他辅助材料:配套教材、教案、课程获奖证书、课程资源等。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街镇社区学校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课程的申报工作,社区学院将于10月8日之前完成审核,学分银行工作平台将于10月9日正式关闭。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表中的“市级课程”指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指办”)所推荐的课程(课程目录见附件4),开设市级课程时应严格按照市级课程要求和内容实施,申报时应上传市级课程大纲,“课程认证申报表”中的“师资”、“教学条件”等教学实施内容应填写开设单位的实际情况。

2.区级课程申报各街镇成校应提交区级课程大纲,“课程认证申报表”中的“师资”、“教学条件”等教学实施内容应填写开设单位的实际情况。

4.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已对社区教育课程分类体系作了修订,请各街镇社区学校根据《上海社区教育课程分类体系(2020版)》进行课程申报。

 

联系人:王提

电子邮箱:shqpsqxy@163.com

联系电话:18221016810

 

附件:

1.学分银行社区(老年)教育课程认证标准

2.学分银行社区(老年)教育课程认证申报表

3.学分银行社区(老年)教育课程大纲编写要求

4.市级课程推荐目录

 

        青浦区社区学院

                               2021年8月27日